时间:2011-8-17 作者:翟广军
8月11日,我所烟叶加工醇化实验室项目主体通过了验收。崂山区质量监督站、山东琴港监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青岛即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草研究所基建处的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参加了本次验收。 验收小组听取了施工、监理单位针对工程主体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观感质量、质量保证资料、使用功能满足情况、设计单位主体验收结论与质检单位结构抽检等事宜进行的自评与工程质量评估汇报,并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进行了抽查。 验收小组一致认为,本次验收程序符合建筑法规定,烟叶加工醇化实验室主体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工程观感质量良好,功能满足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无违反强制性标准情况,质量监督手续齐全,青岛市崂山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给予主体备案。同时,烟叶加工醇化实验室主体分部工程满足验评标准合格等级,评定为主体合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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