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已经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科技部、教育部报告反映。
联系电话:科技部 010-58881715
教育部 010-66096298
科 技 部 教 育 部 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 科 院
2019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