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所动态» 交流合作

烟草所与颐中集团签署科技合作框架协议

作者:张鹏 来源:功能成分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6-02-17 点击:


    为了进一步提高烟草科技创新水平,尽快促进创新成果有效转化,充分发挥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和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的优势资源,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产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2016年2月1日,双方在青岛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烟草所所长王元英、颐中烟草集团董事长赵昆分别做重要讲话,烟草所副所长张忠锋、颐中集团副总裁宋新华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烟草所党委书记许发辉主持会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检测分析等领域,通过共建研发平台、开发合作项目、整合优势资源等方式,努力打造烟草致香成分、功能性成分提取及综合应用开发平台,构建科研成果后续产业化、推广基地,实现双方共赢。
    后续,双方将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合作:一是植物天然有益成分提取、分析、应用及转化研究。开展烟草功能性成分提取及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研究及新特香植物筛选、提取及应用开发;二是废弃烟叶制品综合利用研究;三是新型保润剂的研制,通过新型保润剂的研制研究,提高卷烟保润效果;四是检测分析合作,充分利用烟草所全面、系统的检测能力,为企业承担产品分析、建立控制方法工作;五是人才培养,利用烟草所科研人才资源、科技管理优势,企业在产业转化、市场开拓方面的优势,进行人才培养、科技人才兼职等探索;六是专利、标准及论文,双方共同在专利申报、标准拟定、论文发表等方面开展合作,扩大产品影响力。
    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为加快研究所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烟草所王树声副所长、梁富昌副所长及科技处、综合处及功能成分研究中心的有关人员,以及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邱在伦总裁及颐中实业公司的有关领导出席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