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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港海关检查组来烟草所检查指导

作者:张宇 来源:科技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1-05-31 点击:

  2021年5月26日上午,青岛大港海关稽查科和减免税科一行4人到烟草所对进口仪器设备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召开座谈会,与所内有关同志深入交流。研究所副所长戴培刚、各研究中心仪器负责人和科技管理处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科技处介绍了研究所整体情况和科研仪器管理情况,海关检查组现场核对了监管期内的科研仪器设备。按照规定要求,减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海关有一定的监管期,未经海关审核同意,在监管期内,不得将免税进口仪器设备用于经营,不得擅自转移免税进口仪器设备,不得变卖抵押或随意处置免税进口仪器设备。通过现场检查,海关检查组对研究所进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口设备减免税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检查期间,海关检查组还参观了研究所历史文化展室。